第47章(3 / 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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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兰朝还倒好,迟渡偶尔夜不归宿,遇上来查寝的阿姨,本来都要略过他们这一间,他还要主动开门请阿姨进来巡视,害得迟渡第二天被辅导员叫去长篇大论地教育。
  这家伙关键时刻不落井下石,就已经是谢天谢地了。
  宋云今亲手做的早餐,迟渡就是一个人吃两份,也绝不便宜姓兰的这个白眼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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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从半景湾回来,迟渡进宿舍先换了鞋子,把装着洗烘干净的衣服的纸袋,随手丢在床边地板上,然后整个人直挺挺往床上一趴,补会儿回笼觉。
  他困得不行,进门以后一个字没有多说,期间也并没闹出多大动静。
  可是背对着他立在桌前,垂首、悬肘写字的兰朝还,眉心皱了一下,劲瘦有力的手腕忽而一滞。
  如此,阔展平铺的洁白生宣上,原本一气呵成的遒逸笔锋忽被一笔浓墨截断,突兀地旁逸斜出。
  即将收尾的一篇《观沧海》,就此作毁。
  写毛笔字至关重要的是心静。
  他自小师从书法名家褚存熹,教导他练字最重要的是“练心”,未练字先静心,心不静则乱其行。他是老师最得意的关门弟子,一向谨遵师嘱,精益求精。
  此时此刻,他却觉得自己静不下来。
  兰朝还生来就拥有过人一筹的灵敏嗅觉,算是一种天赋异能。
  因此,打从迟渡进门起,他便敏锐地闻到了周边的空气中,正缓缓弥散着一缕直沁肺腑的小苍兰香气。
  虽然很淡,却不容忽视。
  花香怡人,点到即止的清新幽甜,很轻盈,不浓烈也不黏腻,绝不惹人厌烦。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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