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4章(1 / 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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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魔族立刻意识到关键所在:如果是他,会等对方的领地真正爆发饥荒,居民差不多死绝了,这才率兵出击一举拿下。等一等不亏,魔族大多崇尚武力与战争,但并不是只会莽的蛮子。
  也就是说,主动暴露食物短缺,反而能争取到至少一个月的安全时间。
  可以让他们的士兵暂缓一口气,稍事恢复的一个月。
  魔王笑得有点小得意,因为他找到了他们之间的最大交集。“两套方案其实没有矛盾,完全可以同时进行。”先去讨饭,然后做好战争准备,一个月后再视情况决定下一步。即使真的走到了不得已的那一步,他也可以说是尽力了。“怎么样,达成共识?”
  看着那因喜悦而明亮的双眼,塞列奴心中的惊讶无以言表。
  他其实没打算让一个人类掺和魔族的事,好好当个吉祥物就行了。他知道人类那边有养毛乎乎的小宠物的习惯,他不理解,不过学着养一只也行。但这个人类总是一步一步,用他的行动打破塞列奴的观念。
  反对帝国教典中的污蔑、借着帝国内乱使之退兵、跪下来拥抱魔族的孩子……而正是这最后一件事,让塞列奴无法拒绝他的请求。
  塞列奴费了很大的力气,才压下嘴角的弧度,“我去起草外交文书。”
  这就是同意了。
  鉴于阿诺米斯是个文盲,所以他不知道塞列奴写了什么;鉴于他还是个伪装成魔王的人类,所以他也不可能厚着脸皮去问。如果这时候他看得懂,他一定会大吼:你到底在写什么啊!然后把羊皮纸啪的一声甩地上踩几脚。
  因为塞列奴写的其实更像檄文,大意是:魔王归位,尔等乱臣贼子还不速速受降,献上贡品,祈求陛下的仁慈!
  他真的超拽……
  然而,文盲就是文盲。
  魔王心情愉快,拿起羽毛笔,签上了这几天泰尔兴冲冲向他展示的、刚学会的第一个魔族单词——阿诺米斯。
  待到魔王离开,塞列奴把签了字的羊皮纸放在桌上晾干,一式六份[1],会通过特殊渠道送给其他魔族大公。至于会有多少回复,那就天晓得了。
  “哇,好丑的签名。”柔柔女声从上面传来。
  塞列奴抬头,看见白鸟倒挂在天花板的吊灯上,怀里还抱着一本黑色的软皮抄。
  这倒也算不上诋毁,毕竟阿诺米斯从来没握过羽毛笔,写不好也正常。更何况,他模仿的还是泰尔那种初学者歪七扭八的字……
  但塞列奴还是下意识给魔王找补,“陛下是实用主义者,不会在这种事上浪费时间。”意思就是字能看懂就行,好不好看不重要。
  白鸟落下来,像一团蓬松的云。羽毛隔空轻拂过羊皮纸,悬停在未干的签名上,“就连错别字这一点,也跟孩子一样呢。”错的地方,跟泰尔写错的完全一致。她轻轻笑了起来,“你真的确定,这就是我们的魔王陛下?”
  塞列奴听懂了潜台词,提醒道:“不要做多余的事。”
  “我又不是奥维利亚那个笨蛋。我不会留下痕迹的。”
  “奥维珂拉。”塞列奴警告。
  “哇,好凶。”白鸟后退,举翅投降,“你说是就是吧。”
  再次确认了阿诺米斯就是魔王,白鸟抱紧了怀里的软皮抄。那是前魔王寄存在她这个图书管理员这的,并且郑重告诉过她:只有魔王有权利打开它。
  白鸟一直在等待塞列奴成为魔王的那一日。她本以为有机会亲手交给他。因为她觉得,塞列奴比谁都有资格继承这件遗物。
  不过算了。隐藏在鸟嘴面具下的眼睛眨了一下。
  刚好可以去确认一下,他们的魔王陛下到底识不识字。
  ……
  讨饭完毕,阿诺米斯还没想好下一步从哪开始,泰尔就带回了另一个信息:戒指铭文的翻译。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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