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71章(2 / 3)

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

  “走,回家!”
  “回家咯!”
  王瑜还站在门内,目送三人渐渐远去的背影,最后一点阳光将他们的影子拉出好长,乍一看像三支锐利的箭矢,朝着某个方向坚定而沉稳地飞驰而去。
  03
  半个月后,在汴河某处码头发生了一件恶性斗殴事件。
  一艘停靠码头多日无人认领的“鬼船”被一群流浪汉占领。他们将船上储备的粮食扫荡一空,还在船上找到了一批南方运来的丝绸、香料。
  流民们本想瓜分货物拿出去卖钱,不料一群身穿黑袍的人也登上了船。他们自称是大黑天的弟子,说大黑天接到汴河水官手书,这艘货船阻碍了水官的水脉,必须驶离此处。还说船上货品原本都是用来供奉水官的供品,须得悉数上交。
  若是寻常百姓,听闻这是大黑天的传话,心中一定会有敬畏。可这些流浪汉连温饱都解决不了,每日都在饿死冻死的生死边缘挣扎,哪还管得了什么天神水官。
  两方争执不下,于是大打出手。
  大黑天弟子胜在人多,但流民群体胜在穷凶极饿,双方伤亡惨重,谁也没能移动那货船分毫。
  这起恶性斗殴造成了十几人死亡,宋连就是在事件发生之后,被傅濂委派到现场做勘验定责工作的。
  群体性事件的定责十分复杂繁琐,几十个人扭打在一起,很难明确致命伤出自谁之手,或者每个人在这起冲突中承担多少责任。
  宋连先让甲丁详细记录了生者口供,通过交叉应证确定每个人当时所处的位置、做出的行为举动。
  又对死者的尸体进行了极其细致的检查:分析每一处淤伤、裂伤和骨折。
  没有设备支持的情况下,宋连只能尽可能用最“土法”的伤痕形态学来判断这些伤痕分别是拳头还是脚踢导致;没办法提取微量物证,就只能利用血迹喷溅分析来重构案发现场。
  第一个动手的人,衣服上可能会有特殊的血液返溅形态;造成致命打击的人身上可能会有高速冲击形成的雾状血迹;身上没有血迹只有鞋印的人则很可能只是被动挨打,并未参与到伤害中。
  这个工作极其漫长且耗费精力,傅濂几乎调动了所有衙吏仵作,在宋连安排指导下分工配合,不眠不休的加班。
  宋连很快就在流民营的死亡人群中发现了一张熟面孔——李东山。
  他手上有明显的攻击伤,证明他生前进行过激烈的打斗,但最终死于内脏破裂引发的大出血。
  04
  10.15枯井案的“罪魁祸首”就在这样戏剧化的情况下“伏法”了。
  这是傅濂预设过最好的结果——既找到了“真凶”,又保持了朝堂上某种隐秘的平衡。但对宋连来说,这不过是那场精心策划的阴谋中又一个被害者罢了。
  他或许从未天真的期待过王瑜在听完他的故事之后,能投案自首,或者仅仅是悔过自新。但此刻他又觉得,他讲完那故事之后,对王瑜其实也是抱有一些期待的。
  只可惜她似乎没有停手,或者说,她想要给这场精心谋划的“完美犯罪”画上最后的句号。
  宋连在内心里对“程序正义”的失落仅仅痛苦了一瞬,竟然生出了一丝解脱感。
  罪犯应该死于审判,但如果他们无法被审判呢,如果因为技术、程序等等缺失让他们逍遥法外呢?在这种情况下,法外制裁会不会是另一种“程序正义”?
  有一瞬间,他由衷为王瑜拍手叫好,但接下来的瞬间又为自己竟然产生这样的想法而感到恐惧。
  几日后,傅濂向宋连传达了此案的后续:那艘无主的货船最终交由司农少卿一个叫左良的新晋官员调查,商船为何归司农少卿管理,这大概又与那“平衡”有关,这不是宋连,甚至不是傅濂能了知的。
  不过其中有一条意料之外的线索却与他们有关:经过左良调查,这艘商船是一个月前从丽水而来,船主与他在汴京的分销商产生矛盾,被分销商夫妇杀害。
  这案子还是宋连办的,那分销商夫妇正是年大山夫妇。 ↑返回顶部↑

章节目录